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进境地海关办理进口货物转关手续前,先向指运地海关填报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计算机自动生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并传输至进境地海关。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收货人或代理人,应向进境地海关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编号;
2、《进口转关货物核放单》;广东省内公路运输的,交验《进/出境载货清单》一式两份;
3、《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
4、提货单。
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后,在指运地海关办理转关核销和接单验放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