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4月1号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
据了解,海关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就是海关根据企业诚信记录采取差别管理措施,倡导守法便利。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后,对高类别的守法企业,简化了通关手续,加快了通关速度,降低了通关成本,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捷和效益,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而海关监管力量将主要用于对低类别失信企业的严密监管上,促使企业规范其进出口行为,同时也对其他企业起到警示、教育和预防作用。这个办法的实施将对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鼓励企业守法自律,建立海关与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保证贸易安全与便利,改善海关执法环境,合理配置海关管理资源,提高海关管理效能起到积极作用。
目前,我省有进出口“红名单”企业2家,A类企业13家,B类企业近400家。对于青海省内企业来讲,由于新的办法降低了企业分类评定标准,从而使省内诚信守法、但年进出口贸易额较低的企业能够有机会被评定为高类别企业,享受到更多的通关便利,增强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