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童鞋网 | 中国女鞋网 | 中国户外鞋网 | 中国休闲鞋网 | 中国运动鞋网 | 中国男鞋网 | 中国特色鞋网 | 中国皮革网 | 中国鞋材网 | 中国鞋机网
千百度女鞋加盟
当前位置:首页商务百科报关知识与问答进出口货物滞报金的减免

进出口货物滞报金的减免

http://www.cnxz.cn 中国鞋网 更新日期:2010-04-01 17:29:20 浏览:15456 【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打印

  一、如遇下列特殊情况,由进口货物的经营单位或实际收货人按同一合同、同一地报关进口的一批滞报货物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 海关 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经 海关 审核批准后,可减免滞报金。


  (一)因政府主管部门发布新的管理规定致使收货人补办有关手续产生滞报的,收货人应向 海关 提交经审批机关认可的、在上述十四日时限内及时申办许可证件手续的证明。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收货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报关的,收货人应向海关提交当地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三)政府间或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捐赠用于救灾、社会公益福利等方面的进口物资产生滞报的,主管部门应向海关出具援助协议书或捐赠函,说明滞报原因并提交有关的证明。


  (四)因政府主管部门延迟下达配额计划或签发许可证件致使收货人滞报的,收货人应向海关提交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证明。


  (五)因海关工作原因产生滞报的,需经海关确认、核准起止时间并出具有关的证明。


  (六)其它特殊情况,应向海关说明原因并出示充分有效的证明材料,经核准后方可申请。


  因特殊情况产生滞报,申请人应在收到海关滞报金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报告陈述的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进口货物收货人在申请减免滞报金期间因故需先行提取货物的,可向海关交纳滞报金的等额保证金后放行。


  二、进口货物进境后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海关不征收滞报金。


  (一)进口货物因收货人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将货物提取作变卖处理后,在余款保存的一年内无人申请或不予发还余款的,不计征滞报金。


  (二)进口货物收货人在申报期限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担保的规定向海关提供担保,并在担保期限内办理有关进口手续的,不计征滞报金。


  (三)进口货物因被海关扣留或扣押而不能按期申报的,在扣留或扣押期间内(按海关调查或侦查部门签发的通知计算起止时间),不计征滞报金。


  (四)经海关批准的直接退运货物,不计征滞报金。

欢迎品牌、企业及个人投稿,投稿请Email至:Mail@chinashoes.net
更多资讯请进入 【鞋网论坛
中国鞋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边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的新闻,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