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监管 流程 的报关介绍
一、小型船舶进口工作 流程 :
1、小型船舶进口必须在前一天下午5时30分前,由船公司向 海关 办理进境预申报手续。
2、船舶抵达口岸后,船方必须持准确、有效的 单证 到 海关 办理申报船舶进境手续。
3、经 海关 审核 单证 相符,必要时对船舶进行检查无误后,海关同意方准卸货。
4、货物卸完,经 港口 理货员核实进场(仓),并在舱单签名确认后,由海关经办关员办理船舶核销和舱单确认手续。
二、小型船舶出口工作 流程 :
1. 小型船舶出口必须由 港口 业务部门于当日上午10时前,向海关办理当天出境船舶预申报手续。
2、海关凭 港口 预申报,核对预申报出境船舶是否已到港,在下午4时前,办理出境船舶航次备案手续。
3、海关凭已办结放行手续的"装船联"、出口货物 报关单 和"海关监管货物进场(仓)单"监管货物下船。
4、船舶装完货物后,船方提供准确、有效的 单证 给海关办理船舶出口申报手续。
5、海关核对单证相符后,办理船舶出境清关手续,并将舱单内容输入计算机,传送到中途监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