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介绍一下流程:
首先你要知道,海关针对出口货物的报关,主要是进行电子审单、现场审单、放行这三个步骤的。电子审单:如二楼所说,报关员先将报关单填好,交由口岸录入公司录入员录入电子数据到海关审单系统内。海关电子审单中心关员在电脑上对电子数据进行初步审核,认为无问题后,电子审单放行,进入下一环节(否则退单);然后报关员可以在录入公司录入员那里打出纸质报关单(供现场审单和放行用)。
现场审单:报关员向海关通关科出口审单关员递交所有报关单据(纸质单据)。该关员参照审单中心数据审核报关单据,认为无误后在海关审单系统现场审核环节作出批注,同时在报关单上签字,单据转入放行阶段。放行:报关员将报关单据交给海关查验/放行科,由其确认直接放行或者查验。查验的话会打出查验单,海关现场查验人员查验结束后签字然后再放行。放行后,报关单据内的场站收据上,海关会盖上放行章。
而货物到装箱场地后,场地外理人员会核对货物件数,无误后开具理货单,这个理货单就作为货物到场地的证明,在海关现场审单环节就应当递交。如果货到的晚,报关可以报便捷,即现场审单环节不交理货单,但是,放行的时候必须递交,而且基本上100%要进行查验。而完成报关后并放行后,场站收据上的箱号需要被确认,由入港口作业区之前要经过的检查桥人员来核对,船公司的入港清单上箱号与场站收据一致才可以被放进港口作业区。
因此可以看出,关不报完,提供不了盖有海关放行章的场站收据,检查桥不会放箱入港.我了解到,前些年国家在政策上较宽松,有可能会出现先入港后报关的情况,但现在海关管理逐渐严格和规范化,未报关的货是不允许入港.
1、单据的准备。
出口前缮制全套报关单据,并根据集港日期及时向海关申报。全套报关单据包括报关委托协议书(格式以海关的要求为准)、箱单、发票、合同、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出口方应根据出口货物品名,查阅海关税则,确定该出口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若出口货物为法检商品,则应提前向有关检验机构申请报验或委托代理在装货港当地申请报验,为以后顺利通关、出货创造条件。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出口方在装运前向海关申报出口手续的重要单据。报关单填写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报关效率以及出口方的经济利益。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应注意,所填内容应与箱单、发票、合同内容一致,做到单单相符,货物品名与其商品编码相符,数量及单位应与该出口货物的海关统计单位一致。
2、货物的准备。
目前海关实行货到报关,因此提前将出口货物准备好是顺利通关的必要条件。如果是工厂送货,出口方可将货物发运到承运人指定的集装箱中转站,由中转站负责将货物依次装入集装箱。如果出口方要求产装,则承运人可将空箱运至出口方的仓库,在将货物装箱之后,直接将集装箱运至堆场。在出口货物装箱过程中,如何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呢?出口方只有对集装箱内部尺寸了如指掌,才能根据出口货物的单件体积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20’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5890MM,宽2350MM,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1吨;40’干货箱内部尺寸及最大载重吨为:长12029MM,宽2350MM,高2390MM,最大载重吨26吨。
根据上述数据,可计算出最合理的装箱方式。出口方要到现场查看装货情况,并要求集装箱中转站按出口方的装箱方式装货。这样在一定基础上,能防止短装或装错,从而为顺利通关奠定基础。
提单的概念、内容、种类及签发提单是承运人在接运货物后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单证。它是货物收据,代表货物的物权凭证,是双方运输合同的凭证,可以进行买卖。
提单的内容有正反两面,正面的内容包括船名、装运港、目的港、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或体积、运费、提单正本份数、提单签发日期、承运人或船长签字等,提单的反面是具体运输条款,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的责任、索赔与诉讼等问题均有详细的规定。
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首先落实运费,然后签发已装船提单给发货人。提单是海运业务中最重要的一种单证。托运人取得提单后,立即前往所在地外汇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银行收到托运人提交的提单及有关单据,经审查无误后,立即将提单及其它单据寄往进口方当地开立信用证的银行。
国外当地银行收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即将货款划拨到中国外汇银行在其国外银行的帐户上,中国外汇银行即收取货款,然后银行再将货款划归到国内出口方的帐户上。由此可见,出口方在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确认提单时应慎重,要做到“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否则,一旦提单签发后再更改,会影响出口方及时结汇。
提单种类较多,根据不同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2)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按不同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和转船提单。
(4)按商业习惯分为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实际业务中倒签、预借提单的问题由于信用证中所规定的装运期限已经过期,或信用证所规定的议付期限迫近,货物虽已交给承运人,但由于租订的船舶未能按时到达,承运人有可能应出口方的请求,提前出具该船名的“已装船”提单,出口方凭提单向银行议付货款。
在这种情况下,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称之为“预借提单”。预借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极大,如果进口商发现提单是伪造的,其不仅可以拒付,而且有权追究承运人和出口方的法律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承运人不会同意签发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出口方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签发日期所签发的提单。这是为了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应出口方的要求而倒填日期签发的提单,所以称之为倒签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