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9月10日,铁道部在“关于充分利用空闲卧铺的通知”中,对5种情况的空闲卧铺做出规定:硬卧减价幅度在40%以内;软卧免收软硬座差价。
●1998年6月17日,铁道部再发“关于空闲卧铺实行优惠价的通知”。
●2002年8月21日,铁道部第三次发出“关于空闲卧铺优惠发售办法的通知”。在前两次规定基础上,首次明确局管内空闲卧铺优惠发售办法放权由各铁路局自行制定。
●2009年3月15日,铁道部新出台“关于短途卧铺票价优惠办法的通知”,规定列车运行最后一日(含当日运行)6时以后的空闲卧铺可以执行卧铺优惠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