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死刑犯器官的利用问题,中国有严格的限制性规定。
他说,从实际情况看,死刑犯器官的利用是极个别的。
这位负责人指出,中国移植器官的主要来源是公民作为遗嘱的自愿捐赠。
他说,对于一部分罪行极其严重、依法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在他们自愿提出并签名或者经其家属同意,并征得司法部门严格审查批准的情况下,医疗卫生和科研部门才可能利用这些罪犯的器官。这与其他公民自愿在去世后捐赠遗体或者器官是一样的,要求是一致的。
这位负责人说:“死刑犯自愿捐赠身体器官,不违背法律,符合人类利益,这种意愿应该得到尊重。”
这位负责人指出:“对于死刑犯器官的利用,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切实保障死刑犯的权益。”